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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建立农村公共安全监管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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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州日报 日期 2007-07-24 09: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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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建立全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解决农村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不清问题,日前,浙江湖州市政府专题召开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副市长周杰、市政协副主席张雪樵出席会议。会上,周杰要求,市区各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及下设的6个站,计划8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并统一挂牌。力争到年底规范运作后,各县参照执行,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建立公共安全监管机构。
针对全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监管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力、总体水平较低的现状,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部署下,由湖州市安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了专项调研组,深入到区、乡镇、村开展了专项调研,探索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办法。在前期充分调研协调准备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加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7月18日,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前天的会议上,周杰就加快破解这一难题作了全面部署,并排出了推进该项工作的时间表。
周杰要求,为了加快提升农村公共安全监管水平,下月,市区各乡镇均将成立“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消费维权监督管理站。同时,在行政村(居委会)聘用信息监督员,实行多员合一。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对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探索建立全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巩固基层基础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周杰说,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在全市所有乡镇新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公共安全监管机构,有效整合有关部门在乡镇的监督管理资源,改变了以往多头领导、职能交叉、人员兼职、职责不清的状况。公共安全监管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集中管理,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规范监管,努力实现农村公共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加快推进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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